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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妇联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暨2023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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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省直机关工委有关要求,按照省妇联机关党委有关部署安排,2月9日,省妇联机关第三党支部组织开展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专题学习暨2023年2月主题党日活动,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。省妇联党组书记、主席杨晓曼,省妇联党组成员、副主席蒋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会。会议由第三党支部书记杜蓉主持。

会上,党员同志再次原原本本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全文、中国共产党章程,并集中学习了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,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,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,传达学习省委《关于推动基层党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》,机关党委《关于召开2022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》等有关内容,对组织生活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,为高标准、高质量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充足准备。

会议指出,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精神,理解掌握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修改内容,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,不折不扣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策部署,以实际行动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,弘扬伟大建党精神,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,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。与会党员围绕学习内容进行专题研讨发言,杨晓曼同志和蒋耘同志分别就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心得体会作发言。大家一致认为,要进一步深化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,在全面学习、全面把握、全面落实上下功夫,进一步增强用党的二十大精神指导实践、推动工作的政治自觉。

会议强调,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意义,统一思想认识,提高政治站位,严格对照党员义务,在政治信仰、党员意识、理论学习、能力本领、作用发挥、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,联系工作实际认真撰写对照检查材料。要扎实开展谈心谈话,支部委员之间、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、党员与党员之间,相互指出存在的问题、交换意见建议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,剖析思想根源,认真查摆在工作和思想上存在的问题,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,确保组织生活会严肃认真、不走过场,切实把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内生动力,确保组织生活会取得实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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